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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吉林省贯彻落实国家<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>的若干举措》的政策解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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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21-07-27 15:46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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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一、《若干举措》的出台背景  

  按照《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<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>的通知》(中办发[2021]2号),以下简称《行动方案》)精神以及省委、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,我委认真研究并会同各有关部门,共同起草了《吉林省贯彻落实国家<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>的若干举措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举措》)。  

  二、《若干举措》的主要内容  

  《若干举措》共分五个部分,细化落实举措共计95项。具体是:  

  一、夯实市场体系基础制度。包括完善产权保护制度、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、完善公平竞争制度等内容,细化落实举措21项。  

  二、推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。包括推动经营性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、推动劳动力要素有序流动、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、发展知识技术和数据要素市场等内容,细化落实举措25项。  

  三、改善提升市场环境和质量。包括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、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、强化是很惨国际处设施建设等内容,细化落实举措26项。  

  四、实施高水平市场开放。包括有序扩大服务业市场开放、推动规则等制度型开放等内容,细化落实举措5项。  

  五、完善现代化市场监管机制。包括推进综合协同监管、加强重点领域监管、健全依法诚信的自律机制和监管机制、健全社会监督机制、加强对监管机构的监督等内容,细化落实举措18项。  

    

吉林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若干举措.doc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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