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《吉林省贯彻
落实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
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〉任务清单》的通知
各市(州)人民政府,长白山管委会,梅河口市人民政府,各有关部门:
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24〕7号)精神,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办理意见要求,我委牵头起草了《吉林省贯彻落实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〉任务清单》,经省政府审定同意,已报省政府督查室督办,现印发给你们,请按照要求做好贯彻落实。
附件:吉林省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》任务清单
省发展改革委
2024年4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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